甲方安排乙方到XXX分公司部门的AAA BBB CCC DDD 其他 等工作岗位工作,
以上是合同中写的情况,
现在要从XXX分公司调几个员工到VVV分公司去,工作性质也不是合同约定中的AAA BBB CCC DDD。这个公司下面的分公司,或者都是虚构的,自己弄个分公司的名字好听点,实质上根本就不是什么分公司,只是一个部门而已
工作地点没问题,是合同中约定的
但合同中有一项是“其它”工作岗位,这个岗位的工作性质,可以随公司说的吧? 也就是说公司可以随便安排你调离现在的岗位,会有问题吗? 员工能提出反对吗? 员工的理由会是什么? 公司如何应对呢?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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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能提出反对,建议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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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先协商,协商不了的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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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