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期间公司组织部分管理人员出国旅游,出国前双方签订了一个协议,协议内容大致为:公司出资提供外出学习,自学习回来后需为公司工作满一年,否则要支付学习的费用。现在我辞职了,公司要求我赔偿出国旅游的团费。请问这份协议合法吗?我是否应该赔偿公司支付的团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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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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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支付,以剩余时间按比例计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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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辞职,单位对你的培训花费,只要协议中有约定,你是应当返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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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