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餐具消毒中心打工,是送收不锈钢消毒碗的。1月12号,我到某学校去收碗的时候,该学校食堂负责人告诉我说,前两天我休息的时候,替我顶班的同事给他们学校送来三百个碗,还没有写单给他们(但是已经加了留数)。于是我就给加了三百上去,负责的人说他们没有那么多的碗拒绝签单。我到食堂里面大概看了一下,学校留有的碗和我加数了以后的数差不多。由于还有很多家的碗要送就直接走了。晚上回来算单的时候,数目不多不少(我们送收晚上回来多碗还是少碗都是消毒中心说的算)我就没有理会了。现在我辞工不做了,我们的领导以我那天应该多出三百个碗才对以及学校不承认的理由不给予结帐,要是结帐的时候就要我赔三百个碗一共是1200元。我的工资也是1200这样,这样的话那我就是白做了一个多月了,现在我怎么查都查不清楚,请求律师朋友们:这样的情况我该怎样才能拿到我的工资?假若学校不承认有那么多的碗,那少碗的那个数目该怎样处理?我在消毒中心打工没有写有什么劳动合同,就是公司说我不了解他们的情况,一年内不写合同,我但是决定做了也不想什么就签子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