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事情是这样的,半个月前经朋友介绍来到一家公司实习,当初老板承诺试用期一个星期,适用期过了再谈工资待遇问题,然而,试用期过了却一直没有跟我谈,我就主动找他谈了,但是工资太低了,让我接受不了,所以就没谈拢。我就不干了,便向他索要工资,对方承诺让我下月8日去财务领取。但是没过几天,他居然打电话说我活干错了,给他造成了损失。这明显是想托工资不给钱的一种恐吓。因为那天我做活的时候,他一直在我跟前看着的,而且那天所作的活我前后对照了好几遍,确认无误的!他和一个经理也在旁边看着的!可是他却一口咬定是我的错!把其他的责任都推卸到了我的身上!
我想问的是??
1、关于这事情,如果要告,适用的法律除了《劳动保护法》外,还有什么法规制度可以适用的?
2、关于赔偿问题,即使是错了,在试用期期间是否有这个有这个责任??
3、他们说掌握了QQ聊天记录,我想着QQ网络上的东西,更改很容易,他为了拖延工资,或不给钱完全可以捏造事实!因为我干这职业有些年了,对行业有一定的了解。所以我想问,这些QQ资料是不是只能在法庭上起到很小的辅助作用,或是法庭不会拿这作为证据?
4,他的意图很简单,就是以此为借口恐吓我,我干了14天的工资不想付清。想问的是如果走法律程序的话,以如此情况,走民事诉讼,还是就劳动争议比较符合?我现已经离开了那个公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