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07年7月份入职至今,公司未与本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但公司一直有给买社保,现在公司想以注销广州分公司,员工到外地工作为由,同时以公司员工表现差,员工违反公司规定为胁迫,迫使员工自己主动辞职.请律师帮助,如何申请劳动仲裁,如何维护我们职工自己的利益,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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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需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每做满一年支付两个月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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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为你们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根据法律规定你们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如果炒掉你们,应该赔偿你们的工资损失或者经济补偿金.
2\\\\如果有加班建议一并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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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可以到你们工作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如对回答满意,请按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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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将有关书面劳动关系材料带上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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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可以因此要求公司公司支付14个月工资作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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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