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中介买一套二手房,分三次付款(定金1万,首付款20万,余款40万)。三方合同上约定:余款40万元在银行贷款下拉后支付给卖方,但并未约定具体的付款时间,因为卖家说他们不急着用钱,晚点无所谓,因为银行的放款时间谁都没法控制。但在我们付了首付款20万之后,中介执笔我们签字,在卖家的合同上写了一个欠条,说我们欠卖家的40万要在3月1号前付清,逾期则按照每天千分之一收取滞纳金。现在贷款下来了,我们第一时间就把贷款付给了卖家,连一分钱尾款都没扣。但是卖家以我们迟交为由,要求我们支付滞纳金,否则就拒绝交房及办理水电气过户。
1.房款付清就该交房,卖家不交房是否违约?当时三方合同上规定的是1月30号交房(但确实没规定付清房款的日期),现在都3月13号了,卖家还不交房,可否从1月30日起计算违约金?还是说从我们付清全款那天算违约金?
2.欠条是否有效?滞纳金千分之一是否合理?再说我们自己根本不记得有写过这样一个欠条,因为我们手里边的合同里没有逾期交款滞纳金的条款,所以等于压根儿就不知道,稀里糊涂就变违约了。但是白纸黑字我们也没办法,现在就是想把损失降到最少。
3.卖家说他曾在交款到期日前后跟中介说过,我们要产生滞纳金了,但中介自始至终没跟我们提过一个字。并且在买卖双方去转帐支付最后的40万之前,也没有提到过滞纳金的事情,而是等全部款项打到卖家账户了才提出来。中介的做法是否违约,没有尽到告知和提醒的义务?毕竟是我们支付了他几千块钱的中介费,但却没有得到应有的服务。
我想去提起仲裁或者诉讼,但是又不想耗那么多时间,有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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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是有效的,中介存在过错,协商不成可起诉解决。
如需进一步法律帮助可致电找南京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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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有过错行为,欠条有效。
若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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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有过错行为,欠条有效。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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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