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几个人是1997年进入事业单位开车的司机,现在单位要求我们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1年期的临时用工合同我们不同意,我们要求跟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遭到拒绝。为此他们在今年正月就收缴了我们5人的车辆钥匙,并只发给我们几百元的生活费,且不辞退我们,逼得我们没路走。一直来我们跟单位都没有签过劳动合同,2004年来到现在单位只给我们缴了一样养老保险,其他4金都没缴过,去年春节还扣发了我们5个人的奖金1200元。这两年来我们的年收入是2.3万。而局长的驾驶员跟我们一样的身份却要享受每年6万元的收入【他是2003年才进来的】。请问我们该怎样维权?如果单位辞退我们,我们的赔偿金该怎么算?有哪几块?有多少金额?急盼回复,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