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买省直二手房的交易中,原房主没有按省直房改先结清物业费才能上市交易的程序办理,直接越过物业在其单位开具了可上市交易的四联单,导致在过户后新房主准备进场装修时,被物业拦下,告知原房主拖欠物业费8年,不缴纳物业费就不能装修。
如果现在针对原房主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履行购房协议(在起单位出具的四联单上也注明了必须缴清所有费用)缴纳物业费,并承担其违约行为给购买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
请问,如果是这种官司,胜率有多大?(四联单及购房协议都在我们手中)律师的费用是多少?涉案的物业费共计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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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的把握较大。
代理费可协商,若需帮助,可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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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费与律师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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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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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合同已作明确约定,故卖方已构成违约,买方有权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因其迟延履行给你造成的损失。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第113条。
2、律师费用一般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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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已作约定,应能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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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的是合同纠纷不能要求精神损失费,一方构成违约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律师费用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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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