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如果单位提供专项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可以主张违约责任。然而2011年6月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依法终止。合同依法终止后,劳动者自然不存在违反服务期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也无需再履行任何合同义务(有竞业限制条款除外)。上述问题属于“合同违法解除”与“合同终止”的法律概念及法律逻辑问题,法律条款的规定是合理的。
祝好!
追问:您好,依照您的解答,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双方约定服务期以劳动关系存在为前提,如果劳动合同依法终止,劳动关系依法消除,则即便服务期未到期,也无需再履行任何合同义务?用人单位能否主张服务期约定有效,双方关系自达劳动者到退休年龄后转化为劳务关系?
追问:您好!
劳动合同依法终止。对服务期的约定,不得违反劳动合同法强行规定。因此,合同终止后,服务期不再继续。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是不同的法律关系,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重新订立劳务合同,不能根据一方的意旨随意转化。
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