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2008年9月份在一家民营公司当司机,月工资2700元,上班没有签定劳务合同,入职时只填写了一张入职表,一年多没有员工保险,在2009年5月份的时候我跟老板出差在出差的过程中把自己的包丢失了,当时身份证,驾驶证及私人物品丢失,当时已以报案但末追回损失。由于没有驾驶证回来后被公司停职两个月,两个月没有工资,两个月后上班又每月降我400元工资,我在2009年12月份辞职,我想咨询一下我能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来追回自己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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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通过仲裁,申请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2、拖欠工资及额外经济补偿3、保险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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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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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反映,要求解决。或者提起劳动仲裁申请,要求相应的赔偿或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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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尽快,是有时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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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单位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违法,你可以请求双倍工资。
如有疑问可以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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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支付没有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及正常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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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差额、拖欠工资及保险损失
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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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