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女朋友同居两年了,小孩有了,但被打了,我家里人的知道我们在一起,可两年来她一直不和她家人说,现在因闹矛盾她告我强奸她,这个罪可以成立吗,麻烦专业人事帮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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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同居的话,不算强奸,她告强奸要举证的,如果没有强奸这个事实的话,公安局是不会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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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不成立,你们孩子都有了,已经是大家自愿生活在一起,不存在强奸罪问题。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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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证据,诸如精液、证人证言、验伤报告等证实存在强奸行为的,不成立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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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能,具体情况只有你自己知道!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有效帮助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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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构成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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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