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友同居六年但是没领结婚证,这期间我做了3次人流,分手时我向他索要3万元精神赔偿,他也同意了,并立下字据如下
2003年我于某经刘某介绍认识杨某,在一起生活六年,在这六年里杨某为我做了3次人流,现在身体不是很好,最近因家庭琐事造成感情不和,所以我于某不想在过下去了,所以于某同意给予杨某精神补偿费3万元,(现欠)因为现在没有,于2010年12月末还请。
可是还没到给我钱的时间,他现在又不同意给我钱了,他也有偿还能力,我现在应该怎么办?这份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应,如果打官司我的成功率有多少?还没到给我钱的时间,我现在起诉他有用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