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男)生长在一个农村家庭里。2009年1月份经家人介绍和村里的一名女子结婚(没有办结婚证件)。又在同年的11月份生下一名男孩。后因性格不合,常常吵架。最后我们都提出要分手。请问这孩子应该给哪个(小孩子从出生到现在没有吃过人奶)?
财产又要如果分?
我是在外地经营一家电脑维修店,收入不是很高(2000元左右/月)。我们结婚后她一直在我店里做事。如今她已经回老家了,我还在外地工作。
如果我们真的分手,我该怎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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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不承认事实婚姻,所以,从法律上说,你们不是夫妻,直接分开就是了。小孩抚养,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常随女方生活,你给生活费。共同生活后取得的财产,比照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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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可以要求合法分割。小孩可以争取抚养权利和要求支付抚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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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和她的母亲曾扬言要虐待这个孩子,再加上她们的生活条件也较差。这孩子一出生就是她奶奶照看。让别人抱久了就会哭闹。
我个人感觉孩子让我来带给他的健康成长会更好,如果是这样这孩子会判给男方还是女方呢?
还有,我在外面做生意,她也就是在那里做一些家务。这样我们所得的财产也要平分吗,房子也在平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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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双方协商孩子的抚养问题,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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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孩子的抚养需要你们协商,另一方给予抚养方抚养费用。财产也可要求合法分割,原则是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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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为非法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就同居问题可随时解除。对于小孩,因不满2周岁,原则上随母生活由母扶养,你按月收入的20-30%支付扶养费。至于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应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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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孩随女方生活,你支付小孩抚养费;
2、你们未领取结婚证,不属有效婚姻,直接分开即可;
3、财产归各自所有,如共同经营取得,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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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