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一个私营机械加工厂上班,已经两个多月了。可老板不仅不与我们签定劳动合同。而且还没有工商类执照。没有任何保障,于是我们几个同事决定跳槽到另一单位。已经提前半月向工厂负责人告知。可现在老板推脱说没有提前一个月告知,拖欠工资,请问我们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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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如果该厂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您与该厂的关系应当按照劳务关系处理,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您的劳务报酬应当可以拿回,能拿回多少,要按具体情况分析。
如果该厂具有用工主体资格,您与该厂的关系为事实劳动关系。您享有任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不需要提前告知。您可以拿回工资,要求双倍工资,经济补偿。建议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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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合法用工单位,你只能向老板个人讨要工资。你们双方之间不属于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法规定的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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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