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9月在武汉**电器购买了一台sony的55寸电视,2011年1月家里装修完毕,通知他们送货。客服却告诉我说厂家因为质量原因已经停产此款电视,也没有提出解决办法,我问能否退款,客服称需带上发票到购货卖场解决。但当天我在**的网购网站上还能在北京等地区订购到此款电视。
我现在想提出以下三种解决方式,不知是否有法可依:
1。**内部沟通,从它处调配一台同型号电视给我;
2。退货,并赔偿1.5~2倍。
3。在原电视价格上,调换卖场内同品牌55寸接近规格的电视一台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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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但如果他们坚称没有货,无法履约。我是否只能退货,而不能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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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解答,最终以调配其他地区的货源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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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原合同,对方的抗辩事由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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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原合同,对方的抗辩事由不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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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