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居住在农村,我老公兄弟两个,还有两个姐姐都已经出嫁,我老公在家排行最小。现在主要有四间瓦房,房产证上是我公公的名字,是在1987年建造的。我老公大哥早在二十年前分家了(现在他小孩已经21岁了),当时分给兄弟两一人两间的,分家时我老公还只有十四岁。主要公公怕家里人口太多(有两个姐姐没有出嫁,爷爷奶奶)有矛盾,婆婆95年去世后,公公出资帮大哥重新选址造房,房产证上是大哥的名字。公公说现在的四间瓦房归我老公所有,不过房产证一直没有过户,现爷爷奶奶公公婆婆一直跟我们居住,现在我公公要把房产证过户给我老公,大哥不同意,说这四间瓦房有他两间,他说当时分家给他的。(主要是因为现在涉及到房屋拆迁问题)。现主要问一下我公公有没有权利把四间为我老公?要是有权利应该办什么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