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购买了一套市直管的使用权房(就是每月交几十块钱房钱的那种房),当时和原房主过户了承租权证,走的是换房手续,办手续的人说都是这样办。
现在房价上涨了,原房主要毁约,说当时手续不合法。
我有很多证据证明当时原房主卖房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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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向法院起诉其违约 要求相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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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的描述。你们之间的承租权证已经变更了?到房管所?
但是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公租房是不允许买卖的,其买卖行为也是无效的。尽管你们之间用的是换房的手法,不知道手续等是否齐全,这样也不排除规避法律的嫌疑
但是卖房者有严重的违约倾向,但是为了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建议你能详细说明前因后果,和把所有资料拿过来看下
如有需要,可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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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所掌握的证据情况,原则上使用权的房子是不能买卖的。详情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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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只要手续齐全,你的权益是有保障的。如原房主无理取闹,甚至诉诸公堂,建议你委托律师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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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只能起诉维权,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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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能更好的维护权利,可以起诉维权,如有需要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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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