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签买卖合同时,卖方明确提出需带租赁出售,买方也同意,但在国土局办好过户手续后,卖方提出不与原租方签租赁合同,否则不付尾款,(国土局的取证回执在卖方手中)此种情况卖方该如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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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租赁合同未到期,买家不能解除合同,并不得借口拒绝支付尾款。建议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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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经初步分析,答复如下:
1、首先要看买卖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中,对于租赁这部分是如何描述的。
2、如果合同对租赁部分有明确约定,则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3、未付尾款的部分,可以要求对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如需进一步帮助,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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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不破租赁,如果租赁合同未到期,买方应按原合同履行,如果因此为借口拒绝付尾款,构成违约,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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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