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公把房屋产权证偷出去借了高利贷,共借两万柒千元两个月后让他还四万元但我老公到期了没钱还才和我说了使我气愤之极和他办了离婚手续,但对方让他签的是买卖协议并且写的是给他定金四万元,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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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主张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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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产是在结婚后购买,且你们之间没有约定为个人财产,推定为公共财产,已未经共有人同意主张合同无效。这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提醒不要让你老公偷着办理过户,否则你的主张将得不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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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避法律是无效的,如果是高利贷,法律会判决会无效,双方返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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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房屋买卖协议,而房屋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没有你的签字该协议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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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内容不真实,应当无效,但借用的本金两万多元还需要偿还,再加上适当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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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该房屋为您和您老公婚后购买应属于您和您老公的共同财产,您老公是无权单独处分的,您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另外如果是高利贷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也是无无效的,但举证可能有些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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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