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06年12月份兑了一个仓买店,含半年房费和所有货品,当时和房主的儿子签了一份房屋租凭合同时间为三年,从2007年5月16日起至2010年5月15日至.现在我想退租,不知是否可以?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应该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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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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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看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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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您,我是想问这份合同是否有效,因为合同签定时间是2006年12月13日,合同内容租期为三年,起止时间为2007年5月16日起至2010年5月15日至,第一年房租于是2007年4月17日一次交齐,现在还没有到合同所指的时间,我现在正在往外兑,如果兑不出去的情况下,我不想再继续承租此房.而且当时签名是房主的儿子代签的,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是如果乙方中途退租,除交齐租金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请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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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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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