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北京房山的一户农民;2007为了还债把房子给了北京市里的一户居民;现在我们还能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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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现在房子的产权是谁的?你们的户口现在在哪?
再次,当初的情况是什么?赌债不受到保护,但是也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建议详细说明,如有需要可以给我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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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可以,详情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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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详细说明情况,或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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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可以要求法院确认以物抵债的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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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如有进一步情况可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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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具体情况,详细请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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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如需要建议电话联系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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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要看你们的合同具体内容?看从哪个角度对您更有利?如有疑问可以直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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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应当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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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对方没有享受村里的待遇,还是可以要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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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陈述,房子应该能要回来。因为,你是农民,对方是居民,不管是以房子抵债还是其他原因,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对方是不能取得该房屋的。
你可以把房子要回来,然后把钱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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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