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住了一年,住到半年多的时候房东要卖房子,经常带人看房打扰了我的正常生活,有一次看房后我要求房东在合同上添加了“租住其间不再带人来看房”的条款。结果不出一个月他又找人来看房,我要求退还剩余租金和违约金后搬家,结果房东不退房租不让搬,并说一定要退房必须我支付违约金,请问房东可以押着租金不退吗?违约金到底应该谁付?
-
属于不定期租赁,如你所述,对方违约。你有权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房东退回剩余房租和押金。
-
你好,你需要证明在你租住期间房东有带人去看房的事实行为,否则,在合同期内,你提出不租住属于违约。
-
你好:你们之间没有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因此你们之间是不定期租赁关系,你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多支付的房租你可以要求对方返还。
-
你好!由于你们在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新的合同,但你还继续租住,房东也没有异议,根据法律规定,你们的租赁合同已属不定期租赁,你有权随时提出解除租赁关系,不属于违约,无需支付违约金,在你不存在拖欠水电费等费用的情况下,房东应该将你的押金退还给你。
-
属于不定期租赁关系,你可随时提出解约,要求返还押金。
-
属于不定期租赁,你可随时解约,并要求退货租金。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