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结婚后,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总价为60.3万,首付需要支付18万,银行贷款42.3万分十年还。女方出资15万,男方出资3万.购房后,房子的装修与家电全部由男方出资约20万。银行贷款也一直由男方偿还.10年来房子的所有费用与家庭里的一切生活费全由男方出.11年后的现在,房子的贷款已还清,房产证上的比例是双方各自50%。二人结婚时曾有口头协议过,婚后双方的一切经济都各自独立!现在因女方的不作为,夫妻二人感情破裂,双方都愿意离婚,女方提出按一人一半分割这唯一的夫妻共同财产!请问,在这情况下是否一定要按照房产证上的比例分割?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