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亲戚(男。47岁)生前系粮食系统职工,因单位工作不景气,单位每月只发300元最低生活保障金。今年年初,随他老婆的侄子(项目小负责人)到兰州修建连霍高速,11月24日晚意外跌入涵洞至死。他有一个儿子(现为义务兵)两个女儿中一个在读大学,一个在读技校(16岁),他爸是09年11月刚去逝,他母亲(68岁),身体状况极差,不能离开药物保障生命。他是家族中唯一的男孩。急跪求:此事故是不是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赔偿时参照兰州还是河南商丘的最合适?如果分配?原工作单位应该做什么工作?标准是什么?谢谢专家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