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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在2010年10月26日晚上6点50左右,在苏家屯区大沟乡的公路上,被一个骑摩托车的撞了,当天晚上抢救无效死亡,交通事故责任鉴定书已经下来了,对方100%责任,对方无证,摩托车也没牌,现在对方还在住院,她是头部受伤,暂时不具备出院的条件上。我父亲66岁,退休正在补差,我们姊妹四个,我爷爷还在,82岁,我想知道我起事故的赔偿标准和我们怎么能尽快拿到赔偿。

交通事故
2010-11-26 07:47:0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赔偿项目按司法解释第十七条,死亡赔偿金15761×20年减6(周岁计);丧葬费15552。抚养费7月1日后并入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死亡赔偿金,抚养费,丧葬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建议咨询律师,计算清楚具体赔偿数额。
  • 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标准主要看你父亲是城镇人口还是农业人口
    赔偿差别很大 其它项目看证据是否齐全
    如需律师帮助
    可以电话联系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