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3日,我签了同安统建一套80平米的房子的认购合同。 2010年10月12日,我交了1万元认筹金,在签认购合同后转为定金。在此之前,售楼人员和建设银行信贷部的工作人员都称:90平米以下,且首次购房,可以办理首付2成的公积金和商贷的组合贷款。 2010年10月14日,我得到建行通知,他们的商贷部分发放完了,仅能提供5成的公积金贷款。 2010年10月15日,我去同安统建售楼部,要求退还定金,他们要我写情况报告,等待领导解决。请问如果开放商不退还我的定金,我可否利用法律手段拿回我的1万月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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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合法约定的可以要求解除合法返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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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况如果你保留证据证明,完全可以退定金的!保留或搜集你所述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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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对方协商不成 可以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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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对方违约 可以要求双倍返还
如需帮助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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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违约 可以要求双倍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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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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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保留证据协商不成可起诉解决。如还有疑问请电话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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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认定为情势变更,要求对方退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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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