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十几年前离婚了,当时法院判决我们家一处平房的东房,西房,南房归我,到十八岁接管,之前我父亲代管。四间北方由于是我爷爷奶奶的,不参与分配,但当时我父亲自愿在判决书上添上了四间北房。由于我爷爷奶奶建在,十八岁后我并没有立即接管(包括东,南,西房)。此后,我父亲经我同意把南房和东方拆掉了重盖了一间大房,但他并没有说房屋的产权要归他。最近,我们家要拆迁,我父亲却说只给我80平(我以前的东、南、西房加起来也就80左右,盖完后整个房屋面积240平左右)四间北房归我爷爷,他后盖得属于他。问题: 1.当时的法院判决书上添上的四间北房有效吗? 2.后盖的大房和院子的产权属于谁?我有权利要求归我吗? 3.给我80平合理吗?我可以起诉他吗?诉讼的胜算大概多少? 4.如果我打算起诉,应该收集什么证据呢?以什么理由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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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法院判决书上添上的四间北房有效”这个不能一概而论,需要你把判决书拿过来然后再详细分析
其次,据你描述的情况,还是比较复杂,建议还是详细面谈
建议还是协商,毕竟是家庭内部矛盾,如果确实不能协商,就通过诉讼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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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书上添上的四间北房有效,后盖的房屋产权有争议,80平不太合理,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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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建议您带着您的判决书,与律师当面咨询,我们只有非常清楚了解情况后,才可为您提供最适合您的维权途径
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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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您带着您的判决书与律师当面咨询,以便为您提供更加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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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手填到判决书上的,那么这个是不一定有效的。南房和东房事属于你的,拆了重建的产权也是属于你的,即全部应属于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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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手填到判决书上的,一般无效。
重建的产权你至少有部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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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间北房是您爷爷的,那您父亲应当没有处分权,不知道您父亲在判决书(或调解书)如何添上的,如果法院真的同意,可以认为您父亲把继承您爷爷那四间房的权利同意归您。
(2)东房、南房、盖的大房原则上由此的拆迁款归您。
(3)给您80平米恕不合理的。
(4)以上您胜诉的几率很大。
(5)您爷爷奶奶健在的话,您父亲无权处分他们的财产。只有您爷爷奶奶去世后,那四间房归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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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后建的房屋属于出资建房人,如果协商不了可以起诉,如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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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建议带齐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得到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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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