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发生在2007.10.1的用人单位停发劳动者的工资的事情,用人单位并没有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劳动者也没有收到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这种情况,能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上的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法条吗?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现用人单位推定劳动者应当知道。 如何对用人单位的指控进行反驳? 另外,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安排下岗学习,于2007.9.18离开岗位。

劳动纠纷
2010-11-12 13:28:0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终身监禁如何适用
刑事辩护 2690
取保候审适用条件
刑事辩护 7010
离婚协议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财产协议
离婚协议财产怎么分割
劳动仲裁一定要拿到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吗
民法典 5114
劳动仲裁一定要拿到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吗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3135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2255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630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480
什么情形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 17149
什么情形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23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