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商在合同中约定交房后30个月内办理产权登记,是否合理?是不是有悖公平条款,是否可以要求返还购房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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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办理产权登记时间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约定,发生纠纷后,有约定的按合同的约定处理。未约定的可按法律规定。如开发商违约,可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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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双方可以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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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但是不鞥够构成解除购房合同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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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只要你们双方同意并签字,该条款就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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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们双方同意并签字的话,该协议就是有效的。所以不能要求对方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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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双方自愿签订,不违反法律规定,就是有效的。不能要求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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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你可以起诉他,是违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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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