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居住在日本,要在中国打行政官司,想委托我做代理人,如何办理委托手续?我做了代理后,是否可以再委托一个律师和我一起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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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委托你的话,是要经公证及大使馆认证的
2、如果你想再委托律师的,可以一同办理委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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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委托手续是在境外办理,则必须经过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后方能作为证据使用。但如果你儿子回到国内后与你办理委托代理手续的,则不需要办理公证认证手续。行政诉讼的代理人最多不超过二年,因此你成为代理人之后你儿子还可以委托一位中国律师与你一同担任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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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如果你儿子是中国国籍,直接去中国驻日本使领馆做委托公证手续,最好在你儿子办理委托手续前,你先聘请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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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