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在北京郊区买的四合院现在房东要收回,我该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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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是不是没有过户?现在是不是要拆迁?是宅基地上的建房还是别的?是村里的房屋,你们不是本村的村民?手中还有没有合同之类的,证人?最近很多这样的案子发生。你这么简单的描述,不能得到准确的答复。
所以还是建议电话或是见面详细说明情况,得到正确的分析,找出对己方有利的维权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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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情况,详情可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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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联系律师尽快做出应对方案,原则上房东要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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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胜诉须综合户口、居住年限等情况予以确定,可尽量主张合同有效保住房屋。如房屋买卖合同确被认定为无效,可按合同无效的规定要求对方赔偿你的损失,损失主要为房屋差价,损失确认由法院指定专门机构进行评估或鉴定。可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8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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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拒绝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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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1990年以前购买的,房屋应当归你所有,不能收回,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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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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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合同无效,但可以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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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