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住宅,又买了同村另一户的住宅,两方签了协议,但没有登记变更,使用证仍是对方的名字
1这受法律保护吗。如果拆迁补偿补偿的话,对方还有机会要走补偿吗
2如果以后补办的话,还可以补办吗,有没有时间限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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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内容部分有效,可要求相应的拆迁补偿,宅基地土地证可能不能补办,是有法律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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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原有一处宅基地,再买的话违反了一户一宅的政策。如果家庭人口多,符合在申请宅基地的条件,那就不违法。如果合法当然可以补办宅基地使用证,补偿款也应归你。如果违法的话,你们的协议违法,转让行为无效,补偿款也就没有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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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本村的农民,是可以买房子的,补偿应当归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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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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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有效,补偿应当你是权利人对方无权主张。具体问题可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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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