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承租公房动迁,户口5人,表兄一家3人,其为户主。我和孩子户口在里面,配偶为外地户口,结婚10年。此次按照数砖头的新政动迁,我爱人没能按照61号文算安置人口,请问,作为外地配偶,是否还能分享动迁安置款?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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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不是作为动迁安置唯一依据,只有符合同住人才能安置!详情可来电咨询,以便准确回复,避免咨询事实不清,造成误导,律师将为你提供有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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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在本市无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的居住满五年的,也视为同住人,可以分得拆迁补偿款。因此你妻子如果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分得动迁安置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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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拆迁所得的补偿份额,是夫妻共同财产.归你们双方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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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