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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不在了,爸要再婚照,现有一套住了10年的商品房过户给我,应该怎样做才划算呢,如果我现在做了公证,我暂时不过户,到父亲过世后再按继承手续走可以吗,那样后妈也有继承权吗

房产纠纷
2010-10-21 17:4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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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你好!如果办理了遗嘱公证,并在之后的期间他未处置他的房产的话,待你父亲去世后可以按这份遗嘱继承房产;如未立遗嘱,只能按法定继承来走,你继母有继承权,可以继承。
  • 立下遗嘱并公证之后至你父亲过世之间,遗嘱存在被变更的风险,届时你继母可能会取得对房屋的部分继承权,但通过遗嘱继承,在较大的税费上可以享受包括免征继承人的个人所得税和契税(江苏标准为3%)的税收优惠;如果通过由你父亲直接无偿赠与于你的方式现在过户,可以消除遗嘱在订立之后发生改变的风险,同时可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但契税仍要按照3%的标准全额征收。无论如何,通过遗嘱继承或通过赠与方式取得房屋产权的,均需要办理公证,公证费率为2%。建议参考上述意见,如有需要,可与我面谈。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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