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张一套门面房,我首付张12万打收条我忘了拿,还有剩余14万我打的欠条,现在张不卖,要我退房给他,我以前是租的他的房子,我一直住在这里,,合同是这样的;甲方;张,乙方是我。一,甲方现有一套位于农贸市场内东门路口南一间门面房出售乙方【东临张力家,西邻朱家东山墙一东临家共同拥有,每家各拥有一般】。二,出售价格;26万元,三;付款方式;自协议签之日起,乙方先付此房款12万元正,到2010年阴历28乙方再付给甲方剩余房款14万元。四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签字生效。甲乙都签字了,也按了手印。此房没有房产证,我有对方录音,甲方承认收我12万现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