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老板与我炭厂联系要买炭10吨,并告知炭厂送货时间地点,时间:早8:00、地点:大刘村食品厂。
我炭厂按时送到大刘村,与其打电话告知。武老板让一煤厂老板接货,在煤厂老板的带领下过磅后领到他的煤厂卸货并回皮,送炭人在回皮确定吨位后问煤厂老板谁付款。煤厂老板说,武老板付款。(煤厂老板就回煤厂了)随后炭厂送炭人给武老板打电话要货款,武老板说,“我手中没有现金,你到县城某地点等我,我把款送到”。
结果武老板始终没到,送炭人多次打电话给武老板,其百般推诿说:“今天付不了货款,等明天吧”,送炭人不同意,又回到大刘村煤厂装送来的炭,煤厂老板不让装,说:“把货款已经给武老板了”。
问题是:这都是口头交易,谁都没证据,在与煤厂老板争执中煤厂老板已经承认炭是炭厂拉来的,本来就是炭厂拉来的,问是否还能让炭厂拉走(武老板已经跑了)。
-
收集固定相关证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为你全面分析解答,确定维权方案。
-
报警,武涉嫌诈骗
-
你好!
本案,炭厂只与武老板发生买卖合同关系,双方履行没有先后顺序,即应当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在武老板没有支付货款情况下,炭厂可以不履行交货义务,因此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仍归炭厂所有,故炭厂基于物权排他性原则,有权将炭拉走,煤场老板无权阻拦。
-
如果有证据证明事实情况,协商不成时,可以起诉解决。详细情况你可以来当面或电话咨询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