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980年2月-1992年底 北京xx进出口公司业务员
1992年9月刘处长让我在北京xx委行政处筹备新公司成立事宜,后经行政处领导们一致同意,于当年11月,由行政处高处长开出调动工作介绍信调入XX委行政处,之后让我本人从北京XX进出口公司人事科将档案取出,直接交给刘处长。
但由于对人事调动的手续不太清楚,所以也就一直没有开回函……行政处至今也没有给我开任何解聘或者开除的合同,也没有和我签订停薪留职的协议,人事关系一直没有解决
请问下关于这个问题如何解决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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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