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03年我购买了一套房,当时因政策原因不能过户,只好签了一个借款合同,内容是如不按时还款,此套房产便归我所有.几年后,改冻了,去找原房主过户,对方却要求涨价,理由是房价都涨了.经协商加了价又签了一个购房合同.在合同进行公证时,对方又要求加价,还要求如果房屋遇到拆迁,还要给一笔费用.为了过户,我们同意了,因合同打印好了,便用笔加写在合同旁边,只是另外加的价3年后支付.现在期限到了,我是否该付这笔款?如果要付,是否要将原合同收回?请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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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看具体的合同条款是如何约定的,详情请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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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案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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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合同约定的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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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房屋依政策,在加价时可否转让?
2,能转让则依合同规定。
3,能转让的,房屋现在要拆迁的,你要支付第二笔款。
4,房屋现在不拆迁的而三年已到,第二笔款的支付会有争议。如果该费用不高,且房屋未过户,给对方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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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