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我卖一套二手房 遭遇一买主声称要给其哥买房子但其哥现不在本地 过不了户,双方达成协议他给我们全款 要求我们把房子委托至他名下。
我想咨询一下:委托书有时效性吗?比如我可以要求他3个月之内过户吗?
怎么约定这房自委托之日起与我无关?着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好像说无关是自欺欺人.但我怕他拿到委托书后不过户,在从事些违法活动,对我造成损失!
请帮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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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后,只要合同时有效的房子基本上和你无关了,但是物权未发生变化,交付未完成你仍需承担房屋灭失的风险。对方很可能是炒房子的,等房价上涨后争取差价。你自己衡量吧,实际上可办理预告登记,不用办理委托。可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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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很可能是炒房子的,等房价上涨后争取差价。你自己衡量吧,实际上可办理预告登记,不用办理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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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因为你卖的房子的合同是他的哥哥为合同的当事人,如果你过户到他的名下,很可能你不仅构成违约,还可能会作为被告,建议你和有见证资质的律师联系,办好见证工作后,你的顾虑就会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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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