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公司实行由总公司向下级公司委派财务负责人的制度,并有明文规定委派期为4年,到期调整岗位。现4年时间已过2年,在本人多次要求调换岗位的情况下,均被公司以各种理由否决。本人提出辞职,公司未予理睬。现本人欲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我想请教:在此情况下解除劳动关系应不应该给劳动补偿?(注:劳动合同与总公司签订)

劳动纠纷
2010-08-20 09:18:4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十年以上员工离职补偿
2465
商标分为哪几种呢
商标权
商标分为哪几种呢
生产安全事故的四不放过原则是什么
安全生产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的四不放过原则是什么
醉酒驾驶法院按什么判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法院按什么判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3125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2250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625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475
什么情形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 17149
什么情形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22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