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被电动车从后撞到脚踝位置,肇事者负完全责任。并在派出所备案。
肇事者是卖菜的,有固定的摊位还有承包的大棚。他们不是本地户口是外地户口。
现在是派出所帮我们协调,但是派出所警官的协调完全有失公允。在他们的协调下,我们只让肇事者承担医药费用。
事情发生了两个月了,我们已经垫付了医疗费,现在肇事者连基本的医药费都不愿意承担,警官也站在他们那边说话,说肇事者跑了他们也没法,让我们退步,自己承担一半的医药费。
请问我们还可以通过什么手段来获取自己的权益?能否更换派出所调节人员?
我们还可以通过除法院,派出所外的什么机关来进行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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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有通过人民法院诉讼来解决。
2、建议委托代理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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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为你更好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委托律师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另外,调解是双方自愿,你当然可以在不公平的情况下不同意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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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是否出具了责任认定书?
协商不成,只能到法院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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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通过人民法院诉讼来解决,因为调解本身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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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诉讼解决,具体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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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