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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4月份在天安保险办理摩托车保险业务,近期由于晚上回家在回来的路上与相同靠右行驶的一名骑电动车的妇女发生碰撞,对方突然向左转弯,我爸爸来不及躲闪,撞到对方后轮,导致对方车头向右,交警将主要责任判给我爸爸,我爸爸没有摩托车驾照,自己也受伤了,对方也受伤了,对此这件事情上,无证驾驶不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我们赔偿对方6000元,现在摩托车在保险期间内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拒赔,请问各位律师给予帮助,保险公司是否要赔偿!我看过很多案例,根据交强险的条例中保险车辆在投保期内,保险公司应当赔偿受害者损失,这也体现了《交强险》的立法目的和其公益性。

交通事故
2011-12-05 09: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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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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