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2007年9月1号,开始租赁生产队1到3楼的房子,到今年的8月31日正好三年。几年来,与队里的关系还算风平浪静。。。今年7月房子才装修完,想着继续用下去,没想到,昨天生产队的队长来店里说,这房子要收回了,队里有人想用这个房子。。。我说,我才把房子才装修完从一楼到三楼,还想再继续用下去呢,而且房租我也不少交队上的。。。不管怎么说,队长态度还是很坚决。。。像这种情况,1)两个人都想用这个房子,是不是已经用了这个房子的人优先呢?2)若像他说,他是生产队的成员,有优先权,那咱装修的费用又怎么讲呢?3)队上说,咱装修没给他们打招呼,可装修的时候他们都在附近住,都有的见到,也没吭气,现在才装好,说队里有人想占,必须腾出来...4)在法律上,若想收回房子,提前多久应告知呢?5)队上说,他们的房子从一开始就不涉及转让费,言外之意,是说这装修也白装...法律上是如何处理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