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他不求上进,爱好赌博,任性孩子气,不负责任多年,于94年经人介绍结婚,98年就曾提出过离婚,但他一直不肯离,给过他无数次机会,他终究屡教不改。目前我们的房子属于拆迁一补一所得,除去139平方以为,剩余平房还需补四万给开发商,房产证还在办理当中,以前的房子是我们结婚当年建的,由父母分家赐予,但我负担了房子的一些债务,但现在没有证据可以证明我付款了,以前的房产证是我老公的名字。现在的房子我花了三万块装修,本来说好我装修只出一万,他负责剩余的补款,但他到现在一分都没出。儿子从小到大的费用全是我负责,马上读高中了,学费我已经交了。我们不在一起已经六年多了,真正的分居是从今年的年初二至今,多年来不怎么联系。因为他在外地,今年的端午节回来过一次,连儿子都不愿理他,我们也没见面。请问鉴于我这种情况,起诉离婚需要多少费用?(因为我没有太多的钱去负担其他的,儿子从高中至大学的学费我得准备)我可以分得房产吗?如果俩个人对房子争持不下,可不可以赠与儿子名下?请赐教!谢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