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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4]1998年我买了一个房子,2003年我认识现在的妻子并结婚,我的妻子不工作,没有收入,第二年,我把我原来的房子卖掉(卖了26万元),用这笔钱作首付买了现在的房子,又从银行贷款15万元,(到现在为止已经还掉12万元,当然,这些钱也都是我一个人的收入)。[/size] [size=4] [/size] [size=4] 由于我的父母最近遇到了经济困难,需要大笔钱,我必须援助,因为我亏欠他们很多,而她不同意。我想卖掉房子,用我该得的部分去帮助他们,而妻子又不同意卖房(实际上是不同意我去帮父母)。[/size] [size=4] 我想问一下,是不是只有离婚我才能拿到钱去帮我的父母?[/size] [size=4] 如果离婚的话,这个房子我们该怎么分割啊?[/size] [size=4] 我认为那26万元的部分仍属于个人财产,因为是我卖掉个人房产换来的,而后来赚的12万元由我俩平分,我这样想对不对?[/size] [size=4] [/size]

婚姻家庭
2006-12-04 20:28:17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如果有证据证明是首付是你个人财产,则应该会得到支持。
    但离婚之事,不要一时冲动,夫妻协商一下,办法总比问题多。
  • 这样的事我们处理过。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
    唐律师qq117126838 0410-2315088
  • :@ :Q :loveliness: :lol
  • 你的理解正确,对你的问题上海市高院有明确的规定,建议你来所详谈或电话进一步联系13764067632
  • 在诉讼中一般会认定为现有的房屋是共同财产.
  • 如果有证据可以说明是同一笔费用,26万应该是个人财产.
  • 我个人觉得,还是以理服人,,说服为主,
  • 假如,以前购置房屋欠下父母亲的债, 父母亲不需要钱的时候, 没要求还,现在父母亲用钱了,应该偿还父母亲,所以现在借债还父母亲,拿房子可以做抵押。
  • 主要看证据,你需提供证据证明首付房款26万是你婚前的财产。
  • 我觉得协商为主,婚姻也不是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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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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