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5年5月进入一家公司至2011年3月合同期满,现该公司于2010年7月提出要解除劳动合同。目前我月薪5000元。请问我能获得多少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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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工作年限补偿,一般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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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单位提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为: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其中,08年前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补一个月工资;08后不足半年的,补半个月工资,超过半年的,补一个月工资。据此,你可得到6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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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一年一个月工资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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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违法辞退员工,每工作一年赔二个月工资。 建议在律师帮助下准备证据并维权;必要时可电话联系我,我可为你进一步分析,告诉你法律依据及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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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满一年按一个月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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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雇,你可要求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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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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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公司是什么理由辞退你,不同情形,补偿不一样,且区别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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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