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购买一套二手房,卖家在2年前和开发商只是签订了合同,开发商给了卖家合同和收据(好像还无正式的发票,房子已经交房,因为最近国家的政策问题,沧州市现在都不给办理房产证,要过一段时间才能办理房产证。)房子是卖家以贷款的形式购买的,还欠银行17万元,现在他要出手房子。说要先付给他17万元,让他偿清贷款,把合同从银行拿出来,在让我给他余款,然后跟我一起去开发商哪里直接改同和发票上面的名字(他们有熟人),这样我可以直接办理房产证,房子也就相当于一手房。
我想问在这个交易的过程中,我应该跟他怎样签合同,签什么样的合同,因为要分两次付款给房主,还涉及他偿还这套房子的贷款的问题,很是复杂。我要怎样既能在开发商哪里把名字直接改过来,使得我成为第一购买人,省去过户的麻烦和税。又能同时保证将来办理房产证时不出任何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