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的发薪日是15号,工资周期为1-30号,经常有员工不提前30天交离职申请就不来了,我们按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在3天后对这样的员工予以除名,但工资该如何发放。如果我们足额发放员工的实际劳动所得工资,公司的损失如何计算,今后的员工关系管理如何进行。如果我们在员工手册中对此种行为作出处罚决定,怎样做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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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足额支付工资并要求罚金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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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你叙述的情况,要使员工手册具有解除合同的效力,制定的员工手册应依程序、公开、知晓的要求。如需要,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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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职工上满15天的应发全月工资(除记件工资或记时工资外),不满15天的发15天的工资。但公司可以通过法定的程序制定公司处罚纪律,将公司损失的部分补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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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