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一名机械制造厂的员工,因外出安装于2011年4月20日发生意外,导致右手手背被砸3公分伤口,第二指部分骨折,大概需半个月左右方能康复,现停工休息,我们工资是底薪930加绩效奖金再加加班工资予以发放,请问我这种情况到时以什么标准发放是为合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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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工伤的话,可以申请工伤鉴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期间的工资应照常发放的。但你们公司的底薪显然没有达到最低工资标准,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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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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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你们的底薪约定违法,目前最低工资标准为1300元;2、工伤期间工资待遇不变;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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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请工伤认定,但公司的基本工资不符合广州市的最低工资发放标准,可请求公司补发未足额支付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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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