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93年进入药厂工作,当年46岁,现在63岁,工作17年,期间厂里没跟她签劳动合同,且没买任何社保,现在厂里要辞退她,并答应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但需要我母亲报一个方案,请问我母亲可以提出哪些合法的补偿方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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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十几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和赔偿失业保险待遇、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补办养老保险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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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计算或出面协商,以最大程度维护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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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工作满一个月后,一年内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即是一个月的双倍工资,工作了17年,补贴17个月的工资,没有缴纳保险,按照社保局的准备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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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